為適應新形勢、新要求,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國家能源局正式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規范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開發建設管理工作。
該文件圍繞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全生命周期,對 “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定義、行業管理方式、備案流程、項目建設要求、電網接入規范以及運行管理準則” 等關鍵環節提出了明確要求,全面覆蓋了從項目立項到運營的各個階段,同時明確了行業主管部門、投資主體和電網企業等各方的職責,構建起一套全面且規范的管理體系。
此次修訂工作秉持著支持與規范并重的指導思想,做到精準施策,既全力支持分布式光伏的發展,又堅守必要的規范原則。
在政策方面,考慮到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的特殊情況,文件允許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參與現貨市場,并且在電力用戶負荷出現較大變化時,可將項目靈活調整為集中式光伏電站,為企業提供了更多的發展選擇。
展望未來,國家能源局將充分發揮《管理辦法》的引領作用,持續規范和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助力能源結構的優化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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